清代的翰詹大考是什么为什么会有翰林怕大考
时间:2024-02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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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代的翰詹大考是什么?为什么会有“翰林怕大考”的说法?
很多人都不了解“翰詹大考”,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欣赏。
清代对中央和地方官员考核的办法是京察和大计,三年进行一次。对于一些职任相对重要,甚至是一些亲民的州县官,皇帝还有一套考核的办法,只不过这些是小范围的考察,主要有翰詹大考、年终密考和清末考核州县事事实。
三,清末考核州县事实
光绪三十年后,开始对州县官进行每年一次的考核,考核内容增加推行新政事项,目的是促进新政在基层的推行。从开始实行到清代灭亡,总共进行过六次。
这种考核,是由地方督抚详细罗列本省各知州、知县的衔名、年岁、籍贯,并注明到任时间,钱粮经征、刑案审理情况,任内兴建学堂几所,种植、工艺、巡警诸要政是否举办等情况,并分别其优劣,开列简明事实,上交政务处详加查核,具奏请旨实行奖惩。
考核州县事实重在奖励,评定标准为上、中、下三等,具体又分为最优等、优等、平等、次等几个等次。列入最优等者,由吏部带领引见,以备升补;列入优等者,吏部具奏请旨议叙;列入平等者,照旧供职;列入次等者,由督抚斥责让其认真举办各应办事项,疲软无为者,参奏撤换。
清末由于官员调动频繁,且地方新政初行试办,纷繁杂多,州县官应接不暇,因而历年都有未能按期册报之省,册报者也有敷衍塞责乃至虚报欺瞒现象。